凡经邯郸市工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,主营工商企业的温州各种经济成分的工商企业及个体、工商户,经营稳定、信誉较好、承认本会章程的均可自愿申请,经本会理事会同意审核即可加入本会组织。
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拥护本团体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 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 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:
(四)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三)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交纳会费,会费按年度计算,缴费自愿,多缴不限。
(五)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员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