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郸市浙江商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:邯郸市浙江商会。英文名称:The chamber of commerce of zhe jiang (han dan),缩写:CCZJ(HD)。
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:本商会是由在邯郸的浙江籍各类工商业者自愿组成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。商会坚持自愿入会、自选领导、自聘人员、自筹经费的组织原则,实行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协调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教育的活动方针。
第三条 本团体宗旨: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,立足邯郸、回报家乡,诚信为本、服务为基,发现商机、创造价值。加强在邯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,加强与邯郸市、其他各省(市、区)的经济技术联络和合作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浙江邯郸两地经济、社会的和谐发展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。
第四条 本团体主管单位:本团体的主管单位为邯郸市商务局,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邯郸市民政局,本会接受邯郸市邯郸市商务局、邯郸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团体地址:河北省邯郸市滏东北大街555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