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、顾问。聘请律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。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。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